20世紀xx年代,陸書祥先生提出:“區(qū)分的方法基本上是以 '文' 和 '白' 為標準而不是絕對的,那怎么辦呢,我說遇到不確定的字,寧可寫 '做',也不寫 '做'”,xx年代,陸書祥先生在《現(xiàn)代漢語八百字》中對“做”和“做”兩個字的使用上又加了如下內(nèi)容。
在現(xiàn)代漢語的書面形式中,“作”、“做”既沿襲了歷史上的習慣用法,又有所規(guī)范。01從語體色彩來看 區(qū)分“作”、“做”用法的基本標準是“文”與“白”。
“作”多用于具有書面語色彩的詞語,特別是文言詞語均用“作”,成語幾乎全用“作”;
“做”則多用于具有口語色彩的詞語。
這種情況與“作”出于文言,起源很早,而“做”出于北方白話,起源很晚有關。
前者如:作成(成全)、作罷、作別、作答、作伐、作廢、作古、作踐、作結(收尾)、作亂、作孽、作陪、作祟、作態(tài)、作息、作謝、作業(yè)、作揖、作俑、作戰(zhàn)、操作、創(chuàng)作、動作、耕作、工作、勞作、寫作、制作。
成語一般用“作”。
例如:當牛作馬、敢作敢當、敢作敢為、故作高深、胡作非為、矯揉造作、苦中作樂、弄虛作假、述而不作、無惡不作、為非作歹、為虎作倀、為人作嫁、惺惺作態(tài)、尋歡作樂、以身作則、自作聰明、自作多情、自作自受、作惡多端、作法自斃、作壁上觀、作奸犯科、作繭自縛、作如是觀、作善降祥、作威作福。
后者如:做鬼、做媒、做夢、做買賣、做眉眼(使眼色)、做圈套、做人情、做生活、做生意、做手腳。02從語義內(nèi)容來看
“作”表示的動作性不強,意義比較抽象、泛化;
“做”表示的動作性強,意義比較具體、實在。前者如:作案、作保、作弊、作惡、作風、作梗、作價、作臉、作數(shù)、作速、作為、作偽、作用、作證、作準(作數(shù))、炒作、合作、協(xié)作、運作、惡作劇。
后者如:做飯、做菜、做鬼臉、做家務、做手勢、做游戲。03從語法特征來看 賓語是雙音節(jié)動詞,多用“作”,在這種情況下,賓語成為名物化的動名詞,“作”的動詞性已經(jīng)虛化;
賓語是雙音節(jié)名詞,多用“做”,表示做某件事或某方面的事。
后者如:做工程、做功課、做記號、做家務、做課題、做事情、做事業(yè)、做物業(yè)、做項目、做學問、做業(yè)務。至于常用的“作出”一語,用法與前者大體相同。
一般帶雙音節(jié)動詞,如“作決定”、“作努力”,也可以說成“作出決定”、“作出努力”;
少數(shù)情況帶雙音節(jié)名詞,如“作出成績”、“作出結論”等。
“作出”與“做出”,可以通用,但用“作出”更合乎書面語的特點和使用習慣。
此外,與后面帶“作”的詞語搭配,一般用“做”,而不再用“作”。
例如:做作、做作業(yè)、做動作、做工作、做作文、做小動作。
04從詞義分別來看 各有適用范圍,又有交叉重疊。只用“作”或多用“作”(
1)“起(起身、興起、出現(xiàn)、發(fā)作等)”之義,只用“作”。
例如:日出而作、興風作浪、槍聲大作、振作,以及作怪、作嘔、作響、隱隱作痛、勃然作色等。
至于“作聲”與“做聲”,《現(xiàn)代漢語詞典》只收“做聲”,但“默”字條的用例有“默不作聲”;
《辭?!分皇铡白髀暋保?/p>
《現(xiàn)代漢語規(guī)范詞典》以“作聲”為正條兼收“做聲”;
《漢語大詞典》二者均收且釋義相同。
因此,二者通用,并可優(yōu)先選用“作聲”。
“書寫”之義,只用“作”。
例如:“倉促,也作倉猝。
”“作品、文章”之義,只用“作”。
例如:作文、大作、仿作、佳作、杰作、力作、擬作、偽作、習作、原作、著作、拙作、詩作、劇作、作、代表作做飯等。
(
3)“當成、作為”之義,多用“作”。
例如:成語“過期作廢”、“認賊作父”、“作死馬醫(yī)”(俗語為“死馬當活馬醫(yī)”),均用“作”。
這與“作”很早就有“當成、作為”之義有關。
例如,《尚書·舜典》中就有“樸作教刑(以木條抽打作為學校的刑罰)”之語。
據(jù)此,“以理論作指南”等,一般用“作”。
但這也不是絕對的,如前面引用的呂叔湘先生的話:“區(qū)別的辦法基本上還是用‘文’和‘白’做標準……”。
“作為”不論是表示行為,還是表示作出成績或可做的事;
也不論用于“當成”之義,還是用于“就人的某種身份或事物的某種性質(zhì)而言”之義:都只用“作”。
出版物上時有將“作為”誤為“做為”的情況。
“作為”絕不能寫成“做為”,所作所為、有所作為、無所作為、大有作為,均用“作”。
只用“做”或多用“做”(
1)“制作、制造”之義,除保留的成語和其他書面詞語外,現(xiàn)在通行用“做”,而不再用“作”。
例如:做家具、做軟件、做衣服。
(
2)“當、充任、擔任”之義,現(xiàn)在多用“做”。
例如:做官、做榜樣、做惡人、做好人、做母親、做奴隸、做職員、做商人、做xx日和尚撞xx日鐘。
“做伴”、“做客”、“做賊心虛”,又分別寫成“作伴”、“作客”、“作賊心虛”,兩種詞形可通用。
《現(xiàn)代漢語詞典》選取前一種詞形,而《現(xiàn)代漢語規(guī)范詞典》選取后一種詞形,《漢語大詞典》則兩種詞形均收。
《新華詞典》“作伴”、“做伴”均未收;
只收“作客”、“作賊心虛”,而未收“做客”、“做賊心虛”。
(
3)“結成某種關系”之義,“舉行、舉辦”之義,均用“做”。
前者如:做親、做夫妻、做搭擋、做對頭、做鄰居、做朋友。
后者如:做壽、做禮拜、做滿月、做彌撒、做生日、做筵席。
“作”、“做”有大致分工 (
1)“從事某種活動”之義,或用“作”或用“做”,或通用。
“作”多用于一般性的活動,且動作性不強,其用法與“進行”相當,意義很虛。
例如:作安排、作采訪、作承諾、作沖刺、作溝通、作構思、作觀察、作擴展、作檢討、作交代、作交流、作思考、作提示、作修改、作要求、作引導、作注釋、作指示等。
其中的“作”,現(xiàn)在也常用“做”。
“做”多用于具體性的事務或職業(yè)性、專業(yè)性的工作。
例如:做工、做課(舉行示范性或實驗性的公開課)、做活兒、做題、做藥(從事藥物推銷工作)、做賬、做保險、做慈善(做慈善事業(yè))、做廣告、做卡片、做建材(做建材生意)、做IT、做樓盤、做手術、做網(wǎng)頁、做珠寶(做珠寶生意)、做房地產(chǎn),以及做保養(yǎng)、做交易、做實驗、做營銷、做運動等。
“處理事情或制作物品的方法”之義,現(xiàn)在通行用“做法”,而不用“作法”。
但“作文或作畫的方法”與“施展法術”兩義,只用“作法”,而不用“做法”。
出自《史記·商君列傳》的成語“作法自斃”,意為自己立法反而使自己受害,也不能用“做”。
“作派”與“做派”,用法有別。
作派,指派頭即故作的姿態(tài)、架勢,又指作風或做法。
做派,即做功,指戲曲表演中演員的動作和表情。
做功,或指戲曲表演中演員的動作和表情,或指物理學上力使物體在力的方向上發(fā)生移動,只能用“做”。“作”、“做”可以通用
(
1)“用做”之義,“作”、“做”一般通用。
《現(xiàn)代漢語詞典》(xx年第5版)將“做”字條的義項⑥釋為“當做”,并舉例:“樹皮可以~造紙的原料|這篇文章可以~教材。
”用的是“做”。
而《辭?!贰皾M江紅”詞條:“植物名……全草可作魚類和家畜的飼料……”用的是“作”。
做抵押、做紀念等,也可用“作”。
但“副詞作狀語”之類,依慣例,用“作”而不用“做”。
(
2)“成、為”之義,“作”、“做”通用。
其用法是附在其他動詞之后構成動補結構,后面帶名詞或名詞性短語,表示行為或動作的結果。
這種用法出于北方白話,因此用“做”字有更強的理據(jù)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