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(guān)于彩禮的返還,姑姑的一個女兒是去年紅娘介紹的,剛開始交朋友的時候,兩個人感覺還不錯,男方在相處三個月內(nèi)就要求訂婚,姑姑看小伙子長得不錯,對長輩也有禮貌,最重要的是對女兒特別好的時候就答應(yīng)訂婚了。
訂婚的時候,男方給了我姑姑40888號,很愜意,很吉祥,還為姑姑的女兒買了3枚金牌,花了15000多,當(dāng)時兩家人都很高興,還請親朋好友辦了訂婚宴,這筆錢也是男方的總額,男方大概花了6萬左右。
后來,兩人訂婚后,經(jīng)常一起出去玩,幾乎每天都見面,但突然有一段時間,男方?jīng)]有來找姑姑的女兒,也很少給她打電話,一氣之下,姑姑的女兒到外面找工作去了,男方知道后,又給她回了電話,告訴她那段時間為什么不去找他,說他病了,可姑姑
最后兩個就這樣分手了,彩禮只退了3個億,朋友們,你們覺得彩禮需要全部退給男方嗎,阿姨家這樣做對嗎?